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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0-00031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卫生、体育,卫生,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0-04-30
文号: 灌政办发〔2010〕3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灌南县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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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县卫生局《灌南县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灌南县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  施  意  见
 
为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意见》等精神,现就做好全县推进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当地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的,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保健网,实行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努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县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建设,巩固、完善、提高体制转变后的乡镇卫生院,规范村级医疗机构卫生服务功能。
(二)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按每个行政村或3000-5000人口设一所村卫生室。对合并村卫生室、机构、人员进行合理整合。上半年,全县60%乡(镇)村实行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年底全面完成一体化管理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及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坚持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提高;
(三)坚持依法规划,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四)坚持服务与监督迸进,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巩固改革成果;
(五)坚持让新农合惠及广大农村居民。
四、管理模式
全县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三制”、“四有”、“六统一”模式。
三制:
(一)人员准入制。在岗乡村医生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新补充人员必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证书,每村必须有1名女乡医。人员在乡镇内按需流动,坚决打破夫妻室、父子室、兄弟姐妹室,每室按服务人口的1.5-1.8‰配备乡村医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安排人员,已达到退养的乡村医生聘用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实行考核,根据需要统一安排。
(二)养老保险制。凡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对未在岗位经批准外出人员按时交纳养老保险金,享受政府补贴部分由个人承担,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不得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三)绩效工资制。乡村医生工资实行工龄、职称、学历,岗位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发放,岗位工资一般在6000-8000元/年,绩效工资根据公共卫生补助和业务收入情况,按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考核发放。
四有:
(一)看病有登记。门诊首诊及复诊必须登记,项目规范清楚。
(二)用药有处方。诊治病人必须开具合格处方,药品目录及价格上墙公示。
(三)收费有发票。诊疗收费必须开具收据和县级规定的统一发票。
(四)转诊有记录。需转诊病人必须实行逐级转诊、并按首诊病情详细登记,杜绝乡村医生为病人介绍到有利可图的上级医疗单位就诊,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六统一:
(一)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对全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灌政发〔2006〕32号)等文件精神合理设置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二)统一用房建设标准。新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改扩建不少于100平方米,房屋分设诊断、治疗、换药、药房、观察、健康教育(资料室)、值班室等,做到七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供水、卫生厕所、宣传栏和省卫生厅要求的设备配套齐全。
(三)统一组织培训。对已参加乡村医生中专学历培训的村级卫生人员按要求培训,对未参加学历培训的人员根据情况将分批安排到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学习、进修。适时举办以农村常见病、慢病康复为主的中医、中药、理疗的中医应用技术轮训班,推进中医药工作在农村的快速发展。
(四)统一药品采购渠道。村级医疗机构所需药品器材由所在地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执行国家规范价格,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价销售,用药目录为国家基本药物307种
(五)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政策收费,常规药品、诊疗收费公布上墙,其医疗业务收入包括药品注射、治疗等其它收入,并将所有收入纳入乡镇卫生院基本帐户管理以及定支,不得座支,卫生院设立村级医疗机构收入二级帐,分村分户帐,乡镇卫生院从村卫生室业务收入中提取5%作为乡镇卫生事业发展与公共积累金,并陆续解决乡、村两级的设备配备、更换及其它实际问题,卫生院要定期布公共积累金的用途,村级医疗机构必须建设三本帐,即固定资产帐、现金帐、药品进销存帐。
(六)统一考核标准。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村级医疗机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业务管理、公共卫生落实和新农合实时结报和业务培训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工作步骤
(一)有序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长茂、堆沟港、五队、李集、张店、北陈集、花园、汤沟等8个乡镇必须按年初目标责任书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体化管理,其余乡镇以村为单位在6月底前一体化管理率必须达到60%以上。
(二)做好对村卫生室的清产核资。由卫生院统一建立固定资产、设备配备、药品帐等。有条件的卫生院可逐年增加对村级医疗机构的投入,逐步收回村级医疗机构的所有权。对以家代室的村级医疗机构要逐步取消,并配合当地政府、村民委员会做好选址新建工作,所有物品归集体所有。
(三)做好人员定岗定责。被聘的人员由当地卫生院发给聘用证书,二年期满通过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并接受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四)配齐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办公人员。各乡镇设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分设村级二级帐户,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适合本乡镇的实施办法,并报县卫生主管部门审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由郑加林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县卫生局医政、卫生协会、基层办、合管办等科室和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协会,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以及考核工作,各相关科室及单位要各司其职,及时制定与一体化管理相适应的措施,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日常的业务管理。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直相关卫生单位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对工作不力的单倍及个人将追究其责任,不得参加当年度的所有评优活动,并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乡(镇)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要对辖区内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阳光操作。任何人不得向村级医疗单位摊派物品,不准乱收乱扣。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义,消除畏难情绪,为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乡镇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大干、快上,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跟踪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度快、质量高的乡镇卫生院要给予鼓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卫生服务一体化顺利开展的乡镇,将给予通过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主题词:卫生 服务 一体化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